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吴某是汝州市区人,今年44岁。去年1月30日至2月25日期间,吴某以同村村民宋某的名义,到汝州城区一建材租赁站,谎称自己盖房子需用钢模板和槽钢,先后10次从该租赁站骗走150×30×5.5型号钢模板340块,10×4型号槽钢151根,骗得这些建筑材料后,吴某将上述物品先后拉到汝州市郊一废品收购站内按废铁的价格卖掉,所得赃款挥霍一空。案发后,吴某被警方抓获,后经评估这些建材价值43360.8元。
汝州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吴某作案次数较多,且在案发后大部分财物未能退还,应酌情从重处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被告人犯罪情节、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吴某认罪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