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5月起至今年3月,杨某伙同他人流窜于大武口区11个建筑工地,盗窃数十次,共盗窃钢管扣件4000多个,钢筋240根,钢管43根,钢筋柱2个,案值达3万多元。杨某参与了每一起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白某参与盗窃3起,盗窃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因杨某等人的盗窃行为给建筑工地造成巨大损失,法院判决对杨某、白某违法所得财物继续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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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盗工地钢管扣件4000余件 男子一审获刑6年8个月
发布时间:2011-08-05 浏览次数:1822 返回列表
杨某伙同白某等人流窜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多个建筑工地,专偷工地钢管扣件,经大武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杨某一审被大武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从2010年5月起至今年3月,杨某伙同他人流窜于大武口区11个建筑工地,盗窃数十次,共盗窃钢管扣件4000多个,钢筋240根,钢管43根,钢筋柱2个,案值达3万多元。杨某参与了每一起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